一、评定对象
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(在职与定向除外),已通过论文答辩。
二、评选名额
校优秀毕业生共13人,根据专业人数和申报情况进行分配。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在校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,共计6人。
三、评选流程:
1、材料申报:3月14日-3月18日
纸质版材料:申请同学准备支撑材料(成绩单原件,各类复印件,包括论文期刊封面、目录页、论文所在页、期刊封底,专利证书,各类奖状证书复印件,须验原件),《审批表》电脑填写后打印,于3月18日下午4:30前交辅导员办公室。填写腾讯文档在线评分表,各类奖项填写顺序与纸质材料一致。
2、学院评审:3月19日- 3月22日
3、学院公示:3月25日- 3月29日
注:请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,如弄虚作假,将取消评定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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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.3.14